新材料企业出海马来西亚:非控股合资,如何让双方的信任“有据可依”?|出海踏浪者
引言:
将目光投向全球,探寻第二增长曲线,已是确定性的方向,但如何出海,仍考验着每一家中国企业的智慧与勇气。品牌出海、供应链出海、跨境电商……路径众多,却从无一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;北美、东南亚、中东、拉美……市场广阔,也各有风浪挑战。每一段远征背后,都是中国企业躬身入局的探索;每一个遥远海岸线上,正涌现更多来自中国的身影。
「出海踏浪者」栏目旨在寻访不同领域的出海标杆,以专业视角拆解实战案例,在共识中沉淀方法论,也在差异中看见新可能。
围绕企业出海“前期规划、中期落地、后期运营”全生命周期需求,浙企出海综合服务港已引进法律、财税、金融、人力资源等领域头部服务机构40余家,实现了企业出海一站式办理。
为给更多正在规划出海的企业提供可参考、可借鉴的实战样本,我们将展示优秀服务商如何服务企业出海的成功案例。本期,我们带来U&I GROUP(汇智集团)服务一家新材料制造企业在马来西亚合资建厂的案例。
01
企业案例展示
国内一家新材料制造领域的头部公司,计划在马来西亚与当地合作伙伴(自然人)合资建厂,以金属材料制造、金属包装等为主营业务。投资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至1亿元,中方持股40%。
企业在合资模式下面临三个关键问题:一是在非控股地位下,如何保障己方的技术投入和资金安全;二是未来利润汇回如何降低税务成本;三是如果合作出现分歧,如何有序退出。
针对企业出海的核心诉求,汇智集团结合马来西亚当地营商环境、双边税务规则与跨境投资合规要求,输出整套落地方案,包含四大举措:
【三层架构设计】建议采用“香港公司-新加坡公司-马来西亚合资公司”的架构。国内公司先设立香港公司,香港公司再设立新加坡公司,由新加坡公司与当地伙伴合资成立马来西亚公司。
【税务路径优化】在新加坡设立中间层的核心考量,是利用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的双边税收协定,依法合理控制未来利润汇回的股息预提税成本。如果直接由香港公司持有马来西亚公司,则无法享受这一税收协定待遇。
【权益保护机制】在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,协助企业嵌入了一票否决权、优先购买权、随售权等关键条款,确保中方在核心决策上不被架空,并明确未来退出的路径。
【全流程陪伴】从马来西亚国别产业分析报告,到境外投资相关流程,再到三地公司注册,提供一站式服务。
最终,在汇智集团的专业支撑下,该新材料企业顺利落地香港-新加坡-马来西亚三层股权架构,完成境外投资相关流程,将各项权益保护条款固化至合资法律文件,马来西亚合资项目稳步推进。
02
服务商对话
这个新材料企业的出海方式有什么不同?
汇智集团:这家企业计划在马来西亚与当地伙伴合资建厂,中方持股40%。核心问题是我们不是大股东,怎么保证技术投入和资金安全?未来如果合作不顺利,怎么退出?
你们给出的架构建议是什么?
汇智集团:我们建议采用“香港-新加坡-马来西亚”三层架构。具体来说:国内公司先在香港设立一层控股公司,香港公司再设立新加坡公司,由新加坡公司与当地伙伴共同成立马来西亚合资公司。
为什么中间要加一层新加坡?
汇智集团:主要基于两个考量。
第一是税务,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之间有双边税收协定,未来马来西亚合资公司向新加坡公司分红时,可依法合理控制股息预提税成本。如果直接由香港公司持有马来西亚公司,这一税收协定待遇就享受不到。
第二是区域管理,新加坡可以作为东南亚的区域总部,未来如果企业想在印尼、泰国、越南等地继续布局,都可以由新加坡公司向下延伸,架构更清晰、管理更集中。
那在合资公司层面,你们做了哪些保护措施?
汇智集团:我们在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,协助企业嵌入了几项关键条款:
一是在重大事项上的“一票否决权”,确保中方在核心决策上不被架空。
二是“优先购买权”和“随售权”,如果未来中方想退出,可以确保以合理价格出售,或者如果外方想卖股,中方有权跟着一起卖。
这些条款的法律文本我们协助企业审阅和修订,最终落实到正式文件中。
03
服务商介绍
U&I GROUP(汇智集团)总部位于香港,是一家专注于跨境以及配套的商务、法律、财务及税务的专业服务集团,拥有跨境相关司法管辖区的CPA、律师、秘书及注册代理人等牌照资质和专业团队。作为国内最早的跨境综合服务专业团队之一,深耕企业和企业家的海外发展需求二十载,依托境内外二十余分支机构和覆盖全球超过160个国家及地区的服务网络,以国际视野、专业精神为客户提供跨境专业服务。
*所载观点均来自受访机构或个人,仅供参考。
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“浙企出海综合服务港”。


